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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词懒调 · 都市 · 14万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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咦?野猪,还有一头鹿,这年头就有野猪?刘远一下子就有了兴趣,以前最喜欢就是吃野猪肉,那野猪肉又香又有嚼劲,肉质非常鲜美,拿来做红烧肉简直就是一绝,刘远一听到,就大流口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