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 我真不会码字
类型 都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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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他虽然当初跑到殖民地开怀旧的酒吧,确实是个有故事的人,而且他的确不缺钱。但是他那种中产阶级的缠/绵悱恻,放到亿万富翁身上——妥妥的就是矫情!那时候不缺钱也就是小有资产,开酒吧穷不死而已。他要是现在拿着一亿星元回去砸某人,什么样的“爱情”砸不回来?!或许就是因为他太明白了,才不会那么去做。